发明专利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三个关键标准:
新颖性:
该发明在申请日之前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并且没有被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也没有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
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是常识范畴内的技术,具有一定的创造性。
实用性:
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在判断发明专利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初步辨别:
技术检索:进行全面的技术检索,了解发明是否已经被公开披露。
对比分析:将发明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分析,看是否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审查标准:考虑专利局对申请的发明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技术方案的理解、现有技术的检索和对比等。
专利文献:通过专利文献的公开内容,结合上述标准进行初步辨别。
最终的权威认定由专利管理部门做出。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一般为20年,是三种专利类型中保护力度最高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