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房税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的4%征收。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12%征收。
营业税 (已取消,改为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的1.5%征收。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租金收入的5%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7%)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10%。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印花税
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综合税率
对于个人出租住宅和非住宅,还有综合税率的规定:
个人出租住宅:
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
月租金5000元(含)-2万元的,税率为5%。
月租金2万元(含)以上的,税率为7.68%。
个人出租非住宅:
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6.1%。
月租金5000元(含)-2万元的,税率为8.1%。
月租金2万元(含)以上的,税率为15.7%。
示例计算
假设个人出租一套月租金为3000元的住宅:
房产税:3000元 × 4% = 120元。
增值税:3000元 × 1.5% = 45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5元 × (7% + 3%) = 4.5元。
个人所得税:(3000元 - 800元) × 10% = 220元。
印花税:3000元 × 0.1% = 3元。
总税负:120元 + 45元 + 4.5元 + 220元 + 3元 = 392.5元。
建议在实际计算中,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和个人的具体情况(如租金收入、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仔细核对各项税额,确保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