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生孩子的报销流程如下:
妊娠登记
职工怀孕10周内到天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证明。
在诊断后10日内,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提交材料
职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医疗保险证、妊娠诊断证明、妊娠化验单、生育证明等材料。
外地生育的,还需提交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住院登记
职工生育当天需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住院期间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都需要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领取报销费用
材料提交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后,材料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生育保险报销。报销成功后,可以前往指定的银行领取报销金额。
生育津贴报销条件及标准
报销条件
女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
男职工在配偶生育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且配偶必须为农村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具体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
城乡居民医保:
报销政策对象: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报销标准:具体标准需参照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符合当地的规定和标准。
及时办理妊娠登记和住院登记,以免影响报销流程。
报销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局或医保局。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顺利完成天津生孩子的报销流程,并享受到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