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户申请廉租房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政府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及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同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
审核
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审核
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进行审核,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资格确认与公示
经过上述审核程序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被确定资格并进行公示。
选房与签约
公示无异议后,进入选房环节,可能需要根据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选房后,申请人需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并公布配租结果。
完成相关手续后,签订租赁合同并入住。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请参照当地廉租房政策和规定。您还可以通过当地社区或街道办咨询了解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