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综合保险的报销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就医时出示医保卡
在就医时,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以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
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直接结算,个人无需先支付再报销。
出院结算
在结账时,个人自付部分需用自己的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报销资料审核
窗口工作人员核收报销资料后,出具《上海市区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单据收条》。
报销款项支付
核审通过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额会由银行划入住院参保人员的智能IC卡金融账户中。
领取报销计算表
15个工作日后,参保人员可凭《收条》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窗口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报销计算表》。
零星报销
对于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到就近的医保服务点申请零星报销。
异地就医报销
如需在外地就医,需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然后凭相关票据办理报销。
大病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可根据流程获得大病医疗报销款。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服务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