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办理流程如下:
签订转让协议
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签订一份《商标转让合同/协议》,明确转让的商标、价款、权利归属、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并可能需要公证。
准备申请材料
双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移转的,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需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并缴纳转让规费(一般为1000元)。
可以选择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大厅、各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或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商标局审查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签发缴费通知。
转让申请缴费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理周期约为2-4个月。
公告
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会发布《商标公告》,并通知双方。
核发转让证明
经过一个月的公告期后,如果没有权益人提出异议,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发放转让注册商标证书,证书上的日期即为转让日期。
整个流程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的时间。建议在办理商标转让时,选择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