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生育险怎么报销

予昇亲子 · 2024-12-28 18:48:21

抚顺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和条件如下:

报销流程

参保手续

参保人需要在怀孕前或怀孕期间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生育津贴申请

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生育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单位审核材料后,办理生育津贴手续。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在生育后,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提交给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保局。

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保局审核材料后,提交给医保经办机构。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生育保险规定审核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待遇结算

办理待遇结算时,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申请。

材料核准后签发医疗证,并办理待遇结算。

最后,审查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范围

生育津贴

包括产假期间的生活补助发放。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医疗费

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费、产后复查费等。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报销条件

连续缴费

女职工需连续参保缴费满10个月以上。

计划生育政策

参保企业女职工妊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流产情况

3个月以下因医学需要流产及异位妊娠的享受1个月津贴。

3个月以上因医学需要流产引产的享受1.5个月津贴。

7个月以上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享受3个月津贴。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准生证。

医疗费用票据。

病历等。

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必须在生育之后90天之内去报销。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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