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房产证等,具体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审核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迁出手续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
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领取新的户口本。
特殊情况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三投靠”(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人员,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单位接收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工作调动人员或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也需按照特定流程办理。
一站式办理
目前,部分省市如山西、内蒙古、辽宁等26个省市的群众迁移至宣汉县,只需在落户地公安派出所“一站式”办理,不需要再回原户籍地领取《户口迁移证》。
收费标准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通常免费。
表格领取
到户政窗口申请的同时填写《入户审批表》。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