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中,警告处分通常是自动撤销的。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现役军官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个军官在受到警告处分后的六个月内没有再次犯错,那么该警告就会自动撤销。撤销后,虽然警告记录会保留在个人档案中,但不会影响个人的职务晋升或军衔提升。
行政警告处分在6个月后,如果个人在处分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次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可以由处分机关解除处分,并书面通知本人。解除后,不影响个人的晋职(级)、晋衔(级)。
处分决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下达,在队列前、会议上宣布,或者书面传阅,也可以只向受处分者宣布。
如果处分确实存在错误,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由负责部门查明情况。如果证实处分有误,相关部门应及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必要时赔偿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对于最新的规定和程序,建议咨询直接相关的军事纪律部门或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