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并存时,处理方式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中止民事审理 :如果民事案件中存在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法院应裁定中止民事案件的审理。移送刑事机关:
将涉及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给具有侦查权的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以便进行刑事审查。
等待刑事程序结束:
在刑事案件侦查或审理结束后,再恢复民事案件的审理。
处理不同类型案件
如果是 刑事自诉案件
,且原告未控诉被告,则按民事案件审理。如果原告希望追究被告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案件可移送刑事庭审理。
如果是 公诉案件,在民事审理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法院应中止民事审理,并及时移送侦查机关。
附带民事诉讼: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保护当事人权益:
确保民事与刑事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合理而有效的解决,同时维护公民的权益和社会公共秩序。
请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