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公式:
确定车辆购置价
可以根据投保时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如果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则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计算折旧金额
车辆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
折旧金额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 × 已使用月数 × 月折旧率`。
9座(含9座)以下客车的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的月折旧率为0.9%。
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可以是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后的实际价值,或者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计算赔偿金额
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赔偿计算公式为:`赔款 = 出险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 事故责任比例 × (1 - 事故责任免赔率) × (1 - 绝对免赔率) - 绝对免赔额`。
考虑其他因素
车损险的费率可能因车辆购置价、费率、保险公司政策等因素而异。
赔偿范围通常不包括精神损失。
特殊条款
车损险的保障可能包括自然灾害(如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和意外事故(如碰撞、倾覆等)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施救费用。
以上步骤和公式为车损险计算的一般方法,具体计算时还需参考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和保险公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