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
强积金是香港政府设立的一项强制性供款计划,旨在协助市民为退休生活储蓄。
所有18岁至未满65岁的一般雇员、临时雇员以及自雇人士均须参加强积金计划。
雇员和公司均须定期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双方的供款额均为雇员有关入息的5%,并受限于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
到65岁后,雇员可以一次性提取强积金,用于退休后的生活。
高龄津贴(生果金)
高龄津贴是为70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提供的现金津贴,每月1570港币。
申请资格包括年满70岁或以上,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7年,且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住于香港最少1年。
长者生活津贴
长者生活津贴是给65岁以上的人士,每月2565港元。
领取长者生活津贴的条件包括夫妻双方资产不超过49.9万港元,两人合共收入不超过12620港元(单身人士不超过7750港元)。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
综援计划类似于内地的低保制度,提供基本的收入保障。
申请综援需要满足一定的资产和收入条件,金额根据家庭成员人数而定,平均每月获得7399元至14265元不等。
储蓄和商业保险
除了以上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障,许多香港人还会通过储蓄和商业保险来增加退休后的收入来源。
储蓄可以帮助他们在退休后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而商业保险则可以提供额外的养老资金和风险保障。
建议
尽早规划:香港人应尽早开始规划退休生活,确保在退休前有足够的储蓄和保险保障。
了解政策:详细了解香港的养老政策和各种津贴的申请条件,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
多元化投资:除了强积金,还可以考虑其他投资渠道,如股票、基金等,以增加退休金的来源。
通过以上几种方式,香港人可以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