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贷申请流程如下:
签订房屋贷款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贷款买卖合同。准备贷款材料
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
提供收入证明,如工资单、银行对账单等。
提交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等相关文件。
提供房产资料,如《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提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者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材料:
买卖双方带齐所有贷款材料到指定的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贷款银行审批贷款:
银行对申请人的信用及房产进行评估,审批通过后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及还款方式。
签订贷款合同:
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及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办理房屋抵押:
携带贷款合同和房产证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放款:
银行拿到抵押登记的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转入购房账户。
还款:
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建议:
在申请房贷前,先咨询多家银行,了解各自的贷款政策、利率及还款方式,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贷款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贷款审批。
在签订贷款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