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理赔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种: 赔偿和给付。
赔偿
赔偿通常适用于财产保险,即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这种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且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
给付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赔偿的。因此,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这种给付方式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具体到人身保险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残疾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根据残疾程度给付残疾保险金。
医疗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需要注意的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停工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丧葬费用赔偿
在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时,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丧葬费用。
意外住院津贴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需要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住院津贴。
在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或其法定受益人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等,以便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金额并进行赔付。保险公司在收到完整的理赔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