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基数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则按照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规定的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分娩假期: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流产假期: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支付标准
生育津贴标准低于女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按女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
生育津贴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生育津贴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其他说明
如果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没有变动过工作单位,则按照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期间变动了工作单位,则需要按照前1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来计算。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