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生育保险通常是由雇主作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提供的,个人不需要直接购买生育保险。以下是成都生育保险的相关流程和条件:
单位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4%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8%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申报条件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申报材料
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证、医疗费用票据等。
办理流程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社保局或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