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证明怎么写

教育圈视角 · 2024-12-28 19:36:10

夫妻分居证明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分居起止时间:

明确指出双方分居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分居期间各自的居住地点:

详细记录分居期间双方各自居住的地方。

各自分居的证明人:

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分居事实的第三方,如村委会成员、单位同事等。

法律依据:

可以引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作为法律依据,说明分居证明的目的和重要性。

双方当事人信息:

包括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子女抚养情况 (如适用):如果有子女,需说明子女的抚养安排。

签名和盖章:

证明书最后应由当事人签名,并由村委会、居委会或单位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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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书

兹证明:

男方:×××,身份证号码:×××

女方:×××,身份证号码:×××

因感情不和,双方协商一致,自××年××月××日起自愿分居。

分居期间,男方居住于×××,女方居住于×××。

本证明由×××(证明人姓名)提供证明,并由×××村委会(或单位名称)盖章确认。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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