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积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养老保险积分 :每满1年积3分,满1年以上的按缴费年限计算,上限为7分。其他社会保险积分
(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每满1年积1分,满1年以上的按缴费年限计算,上限为5分。
房产积分
有房产:积30分。
无房产:积20分。
按揭房产:积20分。
参保情况积分
深圳市参保情况积分: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每满1年得3分,但最近2年内通过补缴办理取得的年限不予计算(此项最高不超过30分)。
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保情况积分:只针对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计算。
额外加分
养老保险积满一年加3分。
其他社会保险积满一年加1分。
积分上限:
深圳社保积分参保情况的总积分最高不超过40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社保积分政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