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报到证的程序如下:
与原单位解约并协商同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解约,并出具书面同意解约材料加盖公章。
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毕业生出具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重新择业的申请,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签注意见。
将原用人单位所签协议、个人申请、原报到证一并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
审核与办理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招生就业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整理,书面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调整就业去向
属于本地区调整就业去向、改派的在本辖区主管部门办理。
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整、改派,须在两年内办理,逾期一律不再受理,按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改派报到证需要提供原报到证、解除协议证明、个人申请等相关材料,并经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及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核和办理。
改派手续通常需要在毕业后两年内完成,逾期将不再受理。
建议提前与学校就业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改派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改派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