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盗窃数额较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数额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他严重情节
包括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共同盗窃犯罪中的主犯、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惯犯、流窜作案危害特别严重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使用凶器盗窃、扒窃的、曾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盗窃未遂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盗窃罪的认定还需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及所采取的盗窃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类型,例如,误将他人财物当作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并在发现后予以返还的,不构成盗窃罪。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盗窃数额、次数、手段、情节等因素,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建议涉及盗窃罪的相关人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适用和量刑标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