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购买保险的车辆上路行驶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车辆,直至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2. 处以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3. 如果车辆未放置保险标志,除了罚款外,还可能会被扣留车辆,直至提供保险标志或补办相应手续。
4. 对于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除了上述罚款和车辆扣留外,还可能面临安全技术检验不予通过等后果。
请注意,这些措施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强调的是,为了避免处罚,确保车辆至少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