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官司的起诉流程如下:
确定管辖法院
当事人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起诉状应包括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证据材料应包括双方身份信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抚养费支付凭证、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等。
提交起诉材料
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并缴纳诉讼费。
法院审核与立案
法院审核材料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发出立案通知书。
开庭审理
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质证和辩论。
判决与执行
法院审理后,如认为探视权确实受到侵犯,将判定另一方依法履行协助义务。
对于拒不协助探望权的一方,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罚款,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和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建议
提前准备: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应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起诉状内容详实、准确。
法律咨询: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
证据收集:尽可能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心理准备:诉讼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和复杂,当事人需做好心理准备,保持冷静和理智。
通过以上步骤,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