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理赔的计算主要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下是详细的理赔计算标准:
给付理算
对于应正常给付的索赔案件,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金给付。
如果需要补交保费及利息或归还贷款及利息,应进行相应的扣除。
拒付理算
对不应进行给付的案件,做出拒付确认并记录原因及意见。
如果因此引起保险合同终止,需要计算应退还的保费或现金价值、归还的贷款及利息等具体金额,并将合同置于继续有效状态。
通融赔付
对于一些需要进行通融赔付的案件,理算人员会做出相关通融赔付金额的确定意见。
豁免保费计算
如果符合保费豁免条件,理算人员会做出豁免确认,并将保险合同作已理算且保费豁免的处理。
理赔时效
一般时效
人寿保险的理赔时效为五年,自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况
如果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理赔流程
及时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的,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理算过程
理算人员根据出险合同以及类别进行理赔计算,并缮制《理赔计算书》与《理赔案件处理呈报表》。
注意事项
理赔计算的具体金额和方法应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理赔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操作,确保公正、合理。
建议在购买人寿保险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详细的理赔标准和流程,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