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断了之后,补交的具体流程如下:
欠费通知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会根据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并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进行补缴。
签订补缴协议
对于筹资困难的参保单位,无法一次性缴清欠费的情况下,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会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具体情形包括:
欠费单位被兼并时,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分立时,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时,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时,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办理补缴
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向医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会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破产单位处理
对于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会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并在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信息调整
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会根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的欠费信息。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