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与离异女怎么结婚

三颗葱 · 2024-12-28 20:08:59

军人和离异女性结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下是一般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打结婚报告

军人需要先打一份结婚报告,说明恋爱关系的确立、时间和感情成熟度等情况。

领取申请结婚登记表

打完结婚报告后,军人需要到政工机关领取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并逐级审核盖章。

政审函调

如果结婚对象是地方人员,需要通过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进行。

开结婚介绍信

政审通过后,军人需要开结婚介绍信,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准备证件和照片

军人需要带上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2寸彩色合影3张)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

特殊情况的材料

如果结婚对象是离异女性,需要携带离婚证原件和一审判决书(已生效的证明书)。

提交材料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双方合影彩色照片等。

法律依据

我国相关法律并未规定军人不能和离异女性结婚,但要求现役军人慎重选择恋爱对象,确定恋爱关系后需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并进行政治审查。

总结来说,军人和离异女性结婚需要经过打结婚报告、领取申请结婚登记表、政审函调、开结婚介绍信、准备证件和照片等一系列步骤,并且需要符合相关法律和政治审查的要求。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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