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后土地的确权流程如下:
家庭内部协商
家庭成员应首先进行内部协商,确定土地的确权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交书面申请
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土地的确权需求及相关情况。村委会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进行审查,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填写申请表
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并盖章。村长签字并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审核
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最终确认土地的确权事宜。
继承或回收
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
如果老人已经和子女分户,老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就属于“整户消亡”,则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由村集体进行回收,再另行分配。
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继承人应持有效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确保土地权益的合法传承。
建议
及时协商:家庭成员应尽早协商,避免拖延影响土地确权的进度。
了解法律法规:在土地确权过程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保留证据: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老人过世后土地的确权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