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大学生落户流程如下: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窗口申请。
受理核发证件
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
办理入户归档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和《户口迁移证》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网上办理流程
上传提交材料
申请人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落户需提交材料。
网上受理审核
分局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审核通过”的,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方式予以核发。
办理入户归档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归档手续,派出所审核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准确无误的,打印户口簿,在社区公共户落户的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处罚。
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申请人需准备毕业证、学历证明、居住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随迁人员:若申请人有随迁人员,需额外提供关系凭证。
审核时间:网上办理流程中,分局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
领取方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建议选择网上办理流程,方便快捷,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