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补偿费通常是在交易所停止交易后,根据多空双方的实际交货数量来计算,由持有仓库的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以下是延期补偿费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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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补偿费 = (购买量 - 销售量) × 结算价格 × 1000 × 延期补偿费率 × 天数(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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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购买量:指买方希望购买的数量。
销售量:指卖方希望销售的数量。
结算价格:指当天交易的最终价格。
1000:是一个换算因子,用于将数量从手转换为千克或其他重量单位。
延期补偿费率:通常为万分之三,即0.03%。
天数:延期补偿费会按照实际的天数计算,包括假日。
如果交货申报量小于收货申报量,则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大于收货申报量时,多头持仓向空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等于收货申报量时,则不发生延期费支付。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计算时还需参考交易所的实时规定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