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和产权,卖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及其他合法证件。
办理房产证过户
卖方提供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缴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双方对房屋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后,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向房地产交易部门提出申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查验相关证件,审查产权情况,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缴纳税费
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缴纳税费,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与其他商品房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具体税费构成和缴纳方式需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确定贷款额度 (如需要贷款):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包括到“登记、验证协议”窗口办理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等。
提交必要的材料
卖方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出售意见书等)。
买方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当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领取新房产证
税金交清后,买方可以凭相关通知单到发证部门领取新的产权证。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买卖双方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都齐全且准确无误。
如遇到复杂情况或问题,可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中介机构,以确保过户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