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申请条件
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 :单身人士需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收入限制
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
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住房面积: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无房记录: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其他要求
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申请流程
备案
符合保障性住房规定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领取并填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表》,并提出申请及提供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等。
审核流程
申请家庭需经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备案表。
审核内容包括: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等。
意向登记
在项目公告发出后,符合条件的家庭需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的官网,按照相应提示完成登记。
摇号
摇号时间确定后,项目属地住房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将共同组织摇号,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和选房顺序都会向社会公示。
签约入住
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将按照摇号顺序,分批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申请材料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核定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居住证》。
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书及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凭证。
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证明。
建议
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留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或其他相关渠道发布的申请时间和项目信息,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如果对申请流程或材料有疑问,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并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