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档案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准备补办材料
车辆在停车场照相(免费)。
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咨询台领取)。
车主身份证(外地户口还需要北京暂住证)。
如果代办补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单位车辆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的委托书(加盖公章)。
补办流程
行驶证补办:
到停车场照相。
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提交车主身份证及暂住证(如适用)。
提供代办人相关证件(如适用)。
单位车辆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委托书。
登记证书补办:
首次申领:
到检测场验车、照相。
拿档案去十八里店车管总所约档,三个工作日后领取。
需要车辆行驶本、车主身份证及暂住证(如适用)。
可以代办。
二次补领:
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
到分所领取。
需要车主身份证及暂住证(如适用)。
当时可取,不能代办。
公户车辆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加盖公章的委托书。
购车发票(一手车票)补办:
五年以上车辆车主到场写承诺书即可。
五年以内需到4S店找复印件,然后由4S店盖财务章,再到菜户营工商局补盖工商验证章,必须车主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保险保单补办:
交强险:凭车主身份证、行驶本到所属保险公司指定分部办理。也可以过户后凭新行驶本、新车主身份证、登记证书、过户票办理。
商业险:办理方法同交强险,但个别保险公司规定,补的商业险只能使用不能退保。
注意事项
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需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补建机动车驾驶证档案后,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补建的机动车驾驶证档案与原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有同等效力,但档案资料内无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补建档案的文件和核对公函的除外。
建议尽快按照以上步骤补办汽车档案,以免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相关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