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珠海集体户口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符合申请条件
符合引进人才入户、技能职称入户等条件的人员。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
其他符合珠海入户政策的情况。
准备申请材料
需提供现户籍地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员工证明、单位准入迁入集体户口证明等。
若户口与其他人员共有,需全部业主持身份证及房地产权证书到派出所签订协议书。
办理流程
提交入户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审核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入户珠海,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办理入户。
注意事项
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如有特殊需要,只打印本人页,不打印户口本首页。
挂靠到单位的集体户,离职后户口是要迁出来的。
政府公共集体户是可以永久挂靠的,父母和孩子也可以随迁进来。
其他途径
若有公司或企业接收,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到珠海的集体户。
珠海紧缺人才技术工人招调范围包括取得初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及重点发展的高端产业业务骨干。
建议提前了解珠海的入户政策和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入户方式,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