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承销股票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承销建议
证券公司对发行人的资金需求、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进行调查研究。
考虑有利和不利因素后,提出发行种类、时间、条件等建议。
签订承销协议
发行人与证券公司就承销的具体条件协商,包括承销方式(包销或代销)、费用、期限等。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承销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
尽职调查
证券公司对发行人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评估其业务运营、财务状况、法律风险等。
组织承销团 (如适用):对于大型股票发行项目,证券公司可能会联合其他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
制作和申报股票发行审查材料
准备并提交股票发行所需的审查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复审批文和发行方式批复。
组织股票发行
在股票发行前进行宣传和推介工作。
按照协议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销售所发行的证券。
承销方式
代销:
证券代理销售,未售出的证券退还发行人,证券公司不承担责任。
包销:
全额包销:承销商买下全部证券后向社会公众出售,销售不出去的风险由承销商自负。
余额包销:承销商在承销期满后对剩余的证券出资买进,或按剩余部分数额向发行人贷款。
承销股票时,证券公司必须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在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停止销售并采取纠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