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的缴费基数通常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
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同样为职工月工资总额。
一档医保缴费上限为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60%。
二档医保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档医保缴费基数也为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保险
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基数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为6475元,上限为32376元。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
下限为2360元,上限为43659元(14553元的三倍)。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下限为2360元,上限没有限制。
缴费比例通常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 +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1%,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纳5%,个人缴纳2%,二档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0.2%,单位缴纳0.8%。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根据行业风险不同而不同,个人不缴纳。
请注意,社保缴费基数每年都会更新,通常在每年的特定时间(如3月或7月)核定,并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