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舍人是古代中国官制中的一个职位,其职责和地位随着不同朝代而有所变化。以下是有关中书舍人的一些关键信息:
起源与早期角色:
舍人这一名称最早见于《周礼·地官》,最初是作为君王或太子的亲近属官。
魏晋时期,中书省内设置中书通事舍人,主要负责传宣诏命。
隋唐时期:
在隋唐时期,中书舍人主要在中书省负责起草诏令,参与机密事务,地位逐渐提升,有时甚至能够专断朝政。
隋炀帝时期,中书舍人一度被称为内书舍人。
武则天时期,中书省改名为凤阁,中书舍人则被称为凤阁舍人。
宋代:
宋代的中书舍人除了负责起草制敕外,还参与修撰制度、编修典籍、典掌选举等,对文坛风尚也有影响。
明清时期:
明代中书舍人地位下降,成为从七品官。
清代沿袭明制,但职权大不如前朝,主要负责缮写文书。
其他注意事项:
在辽代,中书舍人属于中书舍人院,负责起草有关诏令。
在内阁中的中书科,明清时期也设有中书舍人,但职责主要是书写诰敕、制诏等文书工作。
总结来说,中书舍人是一个随着不同朝代变化而具有不同职责和地位的官职,其核心职责通常包括起草诏令、参与机密事务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书舍人的权力和地位也有所不同,有时甚至能够影响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