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数字的书写规则如下:
基本大写数字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金额数字的书写
数字金额到“元”为止,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
数字金额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数字金额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
其他注意事项
使用标准的楷书或行书字体,避免使用草书或其他不规范的字体。
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
以上是大写数字的基本书写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