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校车驾驶资格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申请人需向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
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填写《申请校车资格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吸毒信息协查表》。
提交实物照片8张及照像回执。
受理审核
车管所民警接收申请信息,审核内容包括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性、格式规范性等。
如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将不予受理。
补正材料
如申请材料需要补正,车管所民警会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审查
主要为书面审查。
获得校车驾驶资格证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车管所将在其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
审验
校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需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审验时须提交体检证明,并可能需进行现场学习。
请确保在申请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都是最新和有效的,以便顺利完成校车驾驶资格证的办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车管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