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产假规定如下:
基础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奖励产假:
各地在二胎开放后纷纷增加了奖励产假30-90天不等,延长产假时间后各地产假基本在128天以上。例如,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安徽、四川、新疆等地的产假天数为158天。
综上所述,最新产假天数为 98天,但加上各地奖励产假,实际产假天数通常在128天以上。建议了解当地具体政策,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