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铭是对逝者生平的纪念和评价,通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以下是撰写墓志铭的一些要点:
标题
应简明扼要,突出主题,具有文学性和艺术性。
包括死者的姓名、字、号、谥号等。
正文
生平经历:简要介绍逝者的主要生平经历。
成就评价:评价逝者的主要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
立碑意义:写出立碑的意义,对逝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
内容要求:言简意赅,富有诗意和哲理,避免夸张和浮夸。
包含内容:生平事迹、思想感情、家庭背景等。
落款
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并署上成文日期。
有时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落款只需注明成文日期。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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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铭标题:《某某墓志铭》
墓主人姓名:某某某
正文:
某某某,字某某,号某某,生于某某年某月某日,卒于某某年某月某日。一生勤奋好学,品德高尚,对社会贡献良多。今立碑于此,以志纪念,愿其精神永存。
落款:
立碑单位:某某单位
撰文者:某某某
成文日期:某某年某月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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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墓志铭应具有概括性和独创性,语言温和,文字简约。
记述一生重要事件,对人进行综合评价。
可以使用韵文或散文,视具体情况而定。
撰写墓志铭时,可以考虑逝者的个性、成就和对周围人的影响,用恰当的语言表达出对逝者的怀念和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