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最少缴费年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因此,失业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一年。
最多缴费年限:
个人退休的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缴满十五年,而劳动者退休之后不可以再参加包括失业保险在内的社保,因此推定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应当是十五年。
缴费年限与领取期限的关系:
累计缴费时间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越长。具体而言,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至少为一年,最多为十五年。缴费年限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也相应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