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徒是 西周时期主管国家财赋收入机构地官系统的最高官职。其主要职务包括:
总掌均平土地:
通过《周礼·地官司徒上》记载的方法,区分各地物产,划分土地等级。
制定赋税的征收与管理:
制定赋税政策,确保税收的合理征收和管理。
主管教化民众和行政事务:
在夏、商、周时期,大司徒不仅负责财政,还主管教化民众和行政事务,相当于宰相的职位。
在西汉时期,大司徒官职曾一度被罢丞相之职,与大司马、大司空并称三公,但后来在东汉时又恢复了司徒的称呼。
总结来说,大司徒在西周时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官职,不仅负责国家的财政税收,还涉及教化民众和行政事务,其职位相当于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