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检察官在中国检察官等级制度中属于 初级检察官范畴。四级检察官通常是指那些刚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不久,担任助理检察官或检察官职务的人员。他们主要负责协助高级检察官办理案件,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查证据、起草法律文书等工作。在晋升为四级检察官之前,一般需要经过实习检察官或者书记员等职位的锻炼。
此外,根据现行法规,四级检察官对应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等级中的科员级别。检察官等级分为四等十二级,其中四级检察官位于高级检察官之下,属于较低级别的检察官职务。
综上所述,四级检察官是初级检察官,主要负责辅助高级检察官办案,并且对应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科员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