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危房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标准:
接受委托
由房屋安全评估机构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评估。
初步调查
对房屋的原始数据进行调查和分析,实地勘察。
检测与验算
实地检测房屋状况,可能包括设备检测和结构验算。
鉴定评级
专业技术人员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危险程度。
处置建议
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出具报告
根据规定出具房屋安全评估报告。
危房鉴定标准: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规定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职责和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的处理责任。
鉴定方法:
考虑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并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进行全面分析。
鉴定单位:
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鉴定流程:
包括申请受理、调查摸清历史现状、现场查勘测试、检测验算、全面分析论证、签发鉴定文书。
注意事项: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应先办理《不动产权证》。
鉴定费用一般由申请人承担,但属地乡镇(街道)可能统一安排。
鉴定为危房的后果包括立即搬离并可能需要按照鉴定机构的建议进行加固或修缮,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