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财产案件的诉讼费计算
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
S = 50元
标的额1万元以上至10万元
S = A × 2.5% - 200元
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
S = A × 2% + 300元
标的额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
S = A × 1.5% + 1300元
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
S = A × 1% + 3800元
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
S = A × 0.9% + 4800元
标的额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
S = A × 0.8% + 6800元
标的额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
S = A × 0.7% + 11800元
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
S = A × 0.6% + 21800元
标的额2000万元以上
S = A × 0.5% + 41800元
非财产案件的诉讼费计算
离婚案件
不涉及财产分割或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S = 50至300元
分割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S = A × 0.5% - (950至700元)
人格权案件
不涉及损害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S = 100至500元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以上至10万元:S = A × 1% - (400至0元)
赔偿金额10万元以上:S = A × 0.5% + (100至50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交纳50至100元
知识产权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其他费用
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交纳10元
管辖权异议案件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执行案件
执行申请费无需申请人预交,执行后按照下列标准由被执行人负担
诉讼保全案件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30元
1000元到十万元之间的,是1%,加上20元
10万到89.6万元的,缴纳0.5% + 520元
89.6万元以上的交纳5000元
其他类型的案件
申请支付令的,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申请公示催告的交纳100元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缴纳400元
申请破产的,依照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