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的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入境台湾后, 最多可以停留15天。具体规定如下:
停留期限:
持个人旅游签注的旅客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通行证有效期: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为10年,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的有效期为6个月。
签注申请条件:
需要持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并且户口所在地需为中国台湾自由行开放城市。
延期申请:
如遇自然灾害、个人意外病痛等合乎规定的理由,可向台湾移民署申请延期,但紧急状况如严重病痛、灾难无法联系则不能事后补申请延后出境。
建议在出行前仔细检查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限,并提前安排好行程,以确保顺利入境并按时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