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30天,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如临时工或小时工,工资支付周期不能超过15天,超过15天即构成违法。
建议劳动者在发现工资被拖欠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按时支付工资。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