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文是刻在墓碑上的文字,用于纪念逝者,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抬头
可以写死者的生前职务、职业等,有时也可以省略。
正文
主要包括立碑者对死者的称谓及死者的姓名。
可以包括逝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生卒年月、籍贯等。
可以添加对逝者的评价、缅怀之词,描述其品德、功绩和对家庭的贡献。
正文的语言风格要求庄重、肃穆、简洁明了。
落款
写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
立碑时间可写可不写。
有时还需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并署上成文日期。
字数
碑文的字数通常为奇数,以符合某些传统观念中的吉祥含义。
格式
墓碑文通常由时间、正文、落款和字数限定四部分组成。
时间写在墓碑右侧,正文直行刻写,落款注明立碑人和时间。
其他注意事项
墓碑上的文字从右向左书写。
男性逝者通常名字位于墓碑右侧,女性逝者名字位于左侧。
古代墓碑上,妻子的姓氏后可能会看到“孺人”二字,表示高地位的女性。
撰写碑文时,应体现出对逝者的尊重,并让后人通过阅读碑文能够清晰地了解逝者的生平与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