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数字大写应遵循以下规则:
使用汉字大写:
应使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包括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字样。
不得使用简化字:
不得使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
金额数字的顺序:
一般按照“分、角、元、十、百、千、万”的顺序逐级向上写,并在写完每个数字后加上相应的单位,如“元”、“万”等。
大写金额到元或角为止:
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金额数字前加“人民币”:
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阿拉伯数字与汉字大写对应: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示例
101000元的大写为:壹拾万零壹仟元整。
3360元的大写为:人民币叁仟叁佰陆拾元整。
通过以上规则,可以确保收据上的数字大写格式规范、清晰且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