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创业养殖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土地手续
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并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
选址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且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土地要依法流转使用,并与村集体组织签订设施农业用地协议,报乡镇政府完成备案。
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
养殖项目需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的必备材料。
排污许可证
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其规定排放污染物。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到畜牧局办理,没有此证件不能从事养殖业。
办理该证件后,可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再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养殖证
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依法取得《养殖证》。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养殖野生动物如孔雀、竹鼠、野猪等需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其他手续
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可能还需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缴纳使用费和造地费。
规模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在县环保局办理环保手续,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
养殖场需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