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 公共文化机构性质的单位,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收藏、典藏、整理、管理和开放图书、期刊、报纸、文献、多媒体和互联网资源等信息文献。
提供阅读、借阅、文献检索和文化传承等公共服务。
开展参政咨询和情报服务。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研究现代化手段应用。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
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包括图书馆事业。
归口管理当地文化市场、文物事业、电影发行和放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图书馆可以是事业单位,也可能是文旅局下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此外,图书馆还可以是学校、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内部机构,负责特定领域的文献信息服务。
综上所述,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机构,承担着重要的社会文化职能,是提供知识传播、文化教育和信息服务的关键场所。